也说我的工资单,哈哈

作者 worldinsand | 17 九月, 2006

前两天看到“阿忆”博客的一篇文章,标题是“一个北大副教授的全部工资清单”,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u/48dcce8e0100061k;看完了我发现,TNND,凭啥北大副教授的工资就比我高,凭啥一个正事不干到处走穴的人工资就比我高涅?

我也整理下我留校以来的工资单,哼哼。

2004年11月,留校一年半之后的月工资清单:

职务工资:535.00元

院津贴:229.00元,我到现在也搞不清楚这个津贴是啥名义发的,呵呵

未纳补:79.00元,未纳奖:47.00元,这两项连会计也解释不清楚,就当占便宜了

住房补贴:1019.00元。刚留校的博士都有6万块房补,不过我住学校的房子要交租。

其他:322元。这个其他我也搞不清楚,每个月都不一样,呵呵。

以上总共应发工资为2551.40元,然后就是“扣除”系列。

扣除房租:611.00元,学校提供周转房,40平独单,每月交租子,呵呵。

扣除水电费:10.00元,不过还是有人上门收水电费、煤气费,呜呜。

扣除公积金:161.00元

扣除个人所得税:82.04元。

实发工资:1687.39元。就算1700吧。

2004年我的年度岗位津贴是10000元/年,扣税后平均每个月也就800多吧。

2004年的全年总收入是1700 × 12 + 10000(扣税前) = 30400元,每个月平均2533元。

2005年11月,在我晋升副教授之前,工资单各项均未变,只是岗位津贴上涨到12000元,所以全年总收入增加2000元,月均收入税后大概2700元吧。

 2006年9月,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1.因为晋升副教授加上教师加薪,所以职务工资上涨200多,还没到800大洋呢。

2.岗位津贴上涨到15000元/年,全年总收入上涨3000大洋。

粗略算一下,我现在的平均月收入是2900左右,尚未突破3000呢。

 学院有年终奖,其实就是把平时的课时费统一发放,2003年底第一次听学院财务报告,说年终奖人均基数为4500左右,我心里那个美啊,等到发奖金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新留校的属于分母啊,2003年我拿到的学院年终奖是800元(呜呜呜)、2004年涨到了1400元,2005年涨到了1800元,我估计在未来的3-4年内,能达到人均基数的水准,哈哈哈。

以上就是在学校的平均月收入情况,然后就是各种支出的估算:

1.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网费:150元左右,电价涨到4毛9了,NND。

2.每月生活用费:1500元左右,一天吃饭大概30元标准,手机话费200左右,再加上杂七杂八的交通费啊、买卫生纸、买报纸杂志书什么的。

3.情感消费:1000元左右,每周总要陪老婆看看电影吧、逛逛街吧、买买衣服吧、见见朋友吧、打打台球吧、杀杀人吧...

把以上消费都扣完,每月还可以储蓄大概400元左右,如果有同学来访、朋友嫁娶,那就亏了,哈哈哈哈。

所以我留校三年了,一直没有存款涅,结婚也买不起房子和车子!

再尼玛看看“阿忆”的收入,他每月平均收入是4786元,还能上电视出名、走穴挣出场费,靠、靠、靠。人比人,气死人涅?

然后再看看我做哪些工作:

1.本科授课,我现在有三门本科课程,其中两门是专业必修课,一门专业选修课,平均一个礼拜6课时左右吧,备课需要至少6课时,俩白天的工作时间就没了。

2.指导研究生,带科研项目:我留校三年拿了40来万的经费,可是我们实验室研究生就有40人,买机器、发论文、维持实验室正常运作、发研究生奖金,经费没到帐之前就已经被花完了,哈哈哈

3.指导学生社团、百项创新、当班导师:这是肯定培时间又赔钱的活,好一点的项目资金肯定超过学校资助额度,参加比赛啥的还要管交通费和饭钱。学生穷啊,老师要时不时的请请吃饭啥的,图个痛快罢了。

 有人说高校教师的灰色收入多,我的确有灰色收入,大概以下几项:

1.被外面的企业或者机构请去做项目评审或专业报告,大概1小时200大洋,可惜这样的机会每年也就2-3次,增收2000到头了。

2.给远程学院啊、高自考啊、滨海学院讲课:这种课很占时间又累人,一学期下来一门课也就3000多块钱。我一年也就一门挣外块的课,增收算4000吧。

3.参加社会活动领些小礼品啥的:这些东西不当吃不当喝,我的小窝里各种各样的杯子啊、茶具啊、纪念品啊装满一大箱子,除了占地方没啥好处,嘿嘿。

 

我认真认真的算我在学校里的收入,留校满3年了,我也算是青年教师里发展的很顺利很不错的啦,各种各样的收入全加在一起,月均还没到3500呢,学生毕业了,挣的一般都比我多,呵呵!很多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教师,很多没有科研项目和外块机会的老师,收入比我还少很多呢,平均每个月到2500就不错了!

 有人告诉我说等混到教授就好多了,我不知道能好到哪里去,我只知道等结婚了、有孩子了花钱会更多,^_^!

有学生说老师你别哭穷了,我们比老师还穷呢,我说啊,我念书就念了20年,当初上学的时候比现在的学生穷多了,等我工作了,我发现我还是比一些学生穷,他们花爹妈钱不心疼,我可是花自己挣的钱啊,我还要娶媳妇生娃娃呢!工作的能和上学的比吗?呜呜呜

 阿忆收入比我高多了,还在那里装寒酸呢,我也穷酸呗。只不过有一点不一样,我是为学生服务的老师,他是为社会服务的老师。他嫌工资少是反驳骂他的人,我倒是不嫌工资少,往下比比我挺知足。不就钱少一些吗,其他的财富还很多啊,比如说有学生信任支持你啊、有科研项目机会啊、有新东西可以学习啊...人生价值有时候和钱无关吧,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

反正我现在带项目都属于“周扒皮”式的,学生偷懒我就狠狠的管,拿不到项目经费咱全体喝西北风啊?要是拿到些项目经费还能混碗稀饭就着西北风喝,光喝西北风多难受啊!学生总嫌实验室的机器配置不高,我心想那都是银子啊,呜呜,能省一点是一点啊!

看着学生生活那么清苦,心里实在不忍,下周末请研究生吃饭,40来人呢,名义是欢度国庆、欢度中秋加上迎接新硕士,嘿嘿,吃吧吃吧,多吃点就能多干活啦!

 有人说老师是高收入群体,我说啊,也就是稳定一点吧,你看出高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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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南开法院审判荒唐至极!!! 一宗简单的离婚案件 居然如此判决 令人堪忧法制的公平 公开 公正…… 南开大学经济分馆54岁的刘某与其前妻合谋欺骗一小12岁的女子…… 刘某残忍的将纯净水塑料桶上划上刻度,以防该女子偷喝家里的水,因为他的经济状况不能支付他这个小妻子饮水的负担,生活就暗淡了,该女子从来没有跟他在卧室睡觉!!! 居然请乃女子的外地好朋友给她找一个当地的情人,如此大方的丈夫,举世无双!!! 逢年过节都要带着该女子区前妻家过年三十,因为他离不开前妻,是亲人般的感情!!! 刘某卧室安装防盗门,此举在国内实属罕见!!!一个门户居然有两道防盗门,该女子从未进入卧室,谁沙发多年。这是其前妻出谋划策的经典杰作!!! 刘某称校内的是知识分子,校外的都是社会渣子,岂能与校外人一般见识,知识分子是有身份的,做出的事,也是得体!!! 可叹!可悲!如此所为知识分子,不过一介教工,还是仰仗前妻祖辈的恩典以女婿的身份进入南开大学,如今已是54岁的人,居然赶尽杀绝给他买房子却未住上卧室的该女子…… 周围邻居都以为该女子是第三者,可怜的!!!好在旁观者清!刘某居然恩将仇报的张扬是该女子让他余生破灭,毁灭了他余生幸福…… 请问:一个靠吃软饭的男人 厚颜无耻到极点!!! 为了校内分房欺骗该女子结婚,婚后一年即提出离婚,与前妻关系爱媚,并与前妻之妹关系甚密长达多年,南开大学上下均难以理解,05年起刘某窜通前妻多方努力三诉与该女子离婚,近日天津南开法院判决: 现有南开大学住房归刘某,被告自行解决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刘某一次性给该女子经济帮助2万元 双方欠婚外人前妻之妹共同债务31000元,由该女子承担50% 婚后财产出2000年购置的电视和联想台式电脑归该女子外,均归刘某 原告起诉的受理费 法院酬宾大减价50%,由1050元减至525元,由刘某负担400元,被告承担125元 上述判决疑点重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1.婚后购置房屋是共同财产么?法院居然判给刘某  2。前妻之妹欠债系刘某个人所为,该女子并不知晓,法院为何判该女子承担50%? 3.南开大学分房的前提是已婚,法院居然界定与该女子毫无关系? 4.法院人为,刘某系再婚,与前妻过密的关系有碍与该女子(初婚)的婚姻正常维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天津南开法院的审判为何如此不公!!! 前妻与刘某已经2次离婚 他们的关系一直保持亲人般的关系是南开大学有目共睹的,前妻居然要跟他做亲人 大学 所为的知识分子 做出的事情简直让人惊叹!!! 刘某 河北枣强县农民 前妻插队认识在农村结婚 前妻自称是高干子弟,一路把这位小丈夫带到廊坊 小丈夫嫌弃大媳妇 也快到北京工作了 离婚了 大媳妇不干,姐姐妹妹都规劝复婚 为了对大媳妇的革命干部的老母有交待 不幸老母又离婚 政治婚姻从北京发落到天津南开大学做名誉馆长 将三个子女带到天津 这小丈夫此时还是未婚女婿的身份 实则大媳妇已经是离婚身份 好笑吧 老母到过世也不知!!!想尽办法调到天津南开大学 与大媳妇复婚 到老母过世他们离婚 小丈夫不甘寂寞 频频出现在天津各个婚介所 成为老主顾 为了抗衡前妻的控制 不停的见面 十年内居然都被前妻一一挑开  98年终于遇到一位小他12半的女子 他疯狂的笔墨把该女子擒获 傻女子不知深浅 还在外地上班 简单的以为幸福来到……前妻醋意大发 换一种身份象亲人一样的关心爱护着失去的小丈夫 怎奈 小女子不在身边 小丈夫怎么甘于寂寞 前妻居然把离婚多年的妹妹牵线搭桥 一同前往长白山 荒唐!!!坚决不许这位不幸的小女子回家 小女子千辛万苦辞去上海的工作回到天津的家 门都进不去了 好笑吧 起诉三堂 前妻忙前忙后 找到高院政治处某人 大学里都清楚前妻与小丈夫的阴谋:骗婚为了买下学校的福利分房之后把小女子扔掉!!! 长达10年的阴谋随着法院的不公而以小女子彻底失败而告终!!! 荒唐在大学似乎更加神奇 !!!! 答 辩 状 答辩人:××,女,19**年××月**日生,汉族,×××××公司职员,住南开大学北村25楼5门416室,邮编:300071 被答辩人:刘某,男,1954年4月13日生,汉族,南开大学图书馆馆员,住南开大学北村25楼5门416室,邮编:300071,电话:81692851 答辩人应原告离婚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夫妻共同财产合理依法分割,同意离婚 事实及理由: 原告于2005年12月8日在贵院诉与被告离婚立案,2006年1月5日开庭驳回原告离婚请求。原告于2006年7月27日二次起诉与被告离婚,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请求。 原告三诉贵院要求与我离婚,被告长期受到原告与其前妻一家的干扰,99年5月原告向在外地的被告提出结婚。 原告为买房而向被告提出结婚,被告回津心切答应结婚,没曾想一场十年的恶梦从此开始了…… 原被告于1998年11月经介绍相识恋爱,1999年5月原告向在大连工作的被告提出买房并结婚的要求,于1999年6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婚后因工作单位在外地暂时两地分居5年,每逢节假日被告回家与原告团聚,婚后至2001春节原被告感情非常好。 答辩人认为原告所述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原告利用被告婚后恋家回津心切,诱使被告2次出资买房,原告想推卸离婚责任,独享夫妻共有财产,有意破坏与被告婚姻关系的种种行为长达8年之久,使被告身心受到极大程度的伤害实属情法难容! 主要来自原告前妻的婚外干扰贯穿原被告婚姻的始终,且随时间的推移愈演愈烈,导致原被告因前妻问题经常发生矛盾,影响正常夫妻生活。由于婚姻出现异常状况被告被迫辞去外地工作回津求职打工谋生。目前的婚姻状况所产生的巨大压力使被告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无奈之下被告曾与原告提出协议离婚,但原告狂言:“离婚可以,净身出户……”。二次驳回后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使被告多次报警,被告生命受到严重危险,06年向学府街派出所报警多次,在警察的陪同下被告搬出在外租房求生. 原告的婚外情在原告工作单位(南开大学图书馆)上下议论纷纷多年,原告背叛婚姻有意制造婚姻破裂,原告与前妻合谋欺诈被告,激化夫妻矛盾,企图达到原告独享夫妻共有财产,加速离婚的目的。被告无法忍受长期以来由于原告蓄意破坏婚姻,对婚姻不忠所带来的诸多干扰,彻底地伤害被告的感情,使被告深感人生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原告与其前妻及妹妹合谋欺诈吞并被告钱财.原告对婚后购置房屋装修电器等大宗商品,大多为被告所支付,因此造成被告没有任何生活积蓄.目前生活陷入困境。 关于现有住房:南开大学北村25楼5门416室系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取得的,属夫妻共有财产(老房、新房)、装修以及置办家电等均由被告投入多年积蓄(见附件一、二)。原告与被告均有同等的居住权和使用权。由于原被告婚前并未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因此现有财产均为原被告共同财产并使用。 被告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从未有过任何共同债务。原告个人行为所致的债务被告一无所知故与被告毫无关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被告认为:原告从建立婚姻关系开始就利用被告婚后恋家回津心切的心理逐步采取各种不当手段达到他最后独享夫妻共有财产的目的。原告始终坚决反对被告辞职回家找工作,多次以自杀威胁被告,且原告从未给被告在津找过工作,并且挑剔被告回津的求职行业,原告前妻多次电话阻止被告辞职回家并声称原告不能面对被告辞去上海工作回家求职的现实。。。被告多年在外地工作始终寻找回津的机会。原被告家中任何事情原告都要与前妻商议,家中到处都是原告前妻的影子,被告与原告曾提出一次付清原被告共同财产50%现金可达成协议离婚,原告经与前妻商量坚决不同意,原告提出给被告5万元并先给1.5万要求被告搬出,剩余部份2年还清还由原告前妻做担保人,被告坚决拒绝!原被告婚后诸多纠纷多是由于原告对被告不忠导致的。 被告真诚恳请法院查明事实,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尊重被告的感情、背叛婚姻的种种行为(见附件四、五),造成婚姻破裂,恳请法官依法追究原告的婚姻过错方经济责任,依法分割属于被告的合法权益,早日结束荒唐的婚姻。 此致 南开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字) 2007年6月20日 浣纱孤女 发表于 2007-08-12 12:37:47 关于现有住房原被告投入比较 199912.14.第一次房改 原告投入945   被告投入7000元 应付房款7945元 2002.3. 第二次购房 原告投入5893元 被告投入13000元 应付房款17893元 合计:原告在买房投入比重为 6838/25838*100%=26% 被告在买房投入比重为20000/25838*100%=77% 被告为这个家投入个人多年积蓄统计表(较大支出) 1999-2001 婚后买房子 7000+13000=20000元 占买房全款26000的77% 1999-2002 装修房子买家电8000+5500+6500=20000元 占装修购置家电80% 2001-2002 原告在被告交行卡提款投入股票: 4.3万+1.8万+2800软件 总计:63800元 1999-2002 原告提取被告卡资金4500+1000+3000+1000=9500元 购置音响、邮局提款、原告给自己买衣物 1999-今 原告总计使用被告多年积蓄总计:113300元 (上述款项依据被告大连、天津交行卡等凭证统计) 说明: 自被告与原告建立恋爱关系至今: 1.原被告经济收入独立使用 2.原告从未给被告买过任何物品,(原告与被告结婚没有为被告买过任何物品,没有拍过婚纱照、没有举办任何结婚仪式,被告父母姐妹为此对原告的行为极为不满) 3.上述款项原告提取时,由于被告职业的特殊性被告均不在天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黄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049席位工作。 ×刘某在法庭上居然不承认从我的卡中取过近11万的存款!!! ×刘某与前妻及前妻之妹桑曼丽合谋于我回天津后写下借据,桑曼丽于2004年三次来家里逼他们所谓的债,我拒绝,与我无关。桑家起诉后法庭调解书于2004年4月29日下达,已经超过债权人的执行期限,刘某居然在二审法庭上将前妻家存折呈上法庭,什么关系,如此密切的经济往来;在三审法庭上刘某居然讲,桑家没有逼他还债……此债何处?! 明明是他与桑家串通合谋欺诈我,想独吞我的婚姻财产 ×刘某二次起诉期间听从前妻刘某前妻的注意,居然于2006年暑假去深圳一家期货公司查他要求我以他名义开立的期货的资金,可惜账户只有6块钱结余。 强调我藏匿福气共有财产,荒唐至极!!!刘某前妻出的高招!!! ×刘某于2006年元旦一审败诉以后听从刘某前妻的回家竟然带着MP3录音,跟我讲话都要录音后给刘某前妻去分析我,就连学府街派出所的贾警官和居委会阿姨来调解,都要拿出来录音讲话 ×一审败诉后家里卧室由原来的明锁加外锁不许我进入,安装了新的防盗门。这在全国也不多见。居委会和贾警官还有学府街派出所的警察都来过家里调解。 ×家里电话和有线电视被刘某去学校办停,电话后来他自己收线在卧室使用,不许我使用,扬言要停水停电,要求我每月付80块水电费,还要开收据给刘某,我不想跟他吵,每月给他…… ×洗衣机上下管道拿掉、链锁冰箱、油烟酱醋洗衣粉锅碗筷都要分开锁进卧室…… ×二审后2006年10月气急败坏的要逼迫跟我生小孩,我惊恐万分报警…… ×将我睡觉房间门砸坏,因去年我几乎每月报警多次,学府街警察用警车将我带出南开大学,保护我的安全劝我搬出 ×刘某居然去学府街派出所将我挂失,他提供的我的联系电话,学府街派出所找到我后,气愤的他干扰警务 原告与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过错行为一览 99年 原告与被告因买房向在外地工作的被告提出结婚登记,原告请前妻帮忙办理原被告的婚检手续,实际原被告没 有进行婚检 2000 原告大学分房与前妻商量要校内还是校外;新房装修好搬家,原告请原告前妻一家三姐妹来帮忙 2001年 1.购新房温居原告请原告前妻姐姐吃饭,由被告买单 2.被告“五一”回家过节7天,原告提出离婚,强调他背后很复杂,想把我洗出去,被告拒绝 3.原告在网上以清华大学35岁教授身份与北京、南京吉林等网民交流,流露出对被告的不满 4.当年7月13日被告请假回家求职无果.因原告逼迫被告迅速离津原告与前妻一同认定被告上火车后离去 5.当年7月13日--7月30日其间原告带被告经常去前妻家吃饭,举止不检点 6.被告国庆节回家,原告继续逼迫被告答应离婚,被告拒绝 7.从国庆节被告回外地工作开始,原告再也没有打过电话给被告,被告电话原告基本不接 2002年 1.被告春节回家12天,原告提出要带被告去刚结婚的前妻家过年,被告拒绝,原告非常愤怒 2.被告五一回家7天,发现使用过的避孕套 3.暑假被告请原告来大连探亲被拒绝,骂被告控制原告的生活自由 4.暑假原告与前妻其妹妹一同前往吉林长白山、朝鲜旅游(原告与前妻妹妹关系暧昧) 5.暑假被告再次邀请原告探亲遭拒绝,,原告解释要报答原告前妻的恩德为其做家务 6.被告国庆节回家7天,原告要报答前妻去帮忙做家务,被告一同前往5天 7.被告在其前妻家中,发现被告给原告买的化妆品等,家里的爱华音响、周林频谱仪、扫描仪等物品均在前妻家 8.国庆节(2002.10.6)原告威逼被告走之前必须答应离婚卖房,突然提出要还前妻的债,因债务蹊跷,被告拒绝 9.2002年11月27日原告请被告大连的朋友帮忙给被告找男朋友 2003年 1.被告春节回家9天,原告消失多日,再次以原告前妻逼债为由逼迫被告答应离婚,被告拒绝 2被告春节后去外地上班,因“非典”五一被告不能回津,“五一”后原告要求被告开立期货账户(因从业人员禁止开户,故此以原告身份开户)挣够30万可以回家。被告因不能够达到开户底线向朋友借钱开户。从此国庆节被告回家前,原告没有任何电话给被告,被告电话不接 3.被告国庆节回家9天,原告威逼被告同意不同意都要离婚,想一切办法也要离婚卖房子还前妻莫虚有的债,被告拒绝 4.12月12日被告辞职回家,早上下火车回家发现门钥匙被换,被告进不去 5.12月13日晚10点半左右,被告接到原告前妻妹妹无聊电话 5.12月14日晚原告因被告辞职回家找工作,大怒砸家具电器等发泄 6.12月18日晚原告逼迫被告出去借钱还债,因被告与原告婚姻期间没有任何债务,所以拒绝 7.12月19日被告发现家里上网已被原告取消,想安装宽带,原告拒绝赶走网通安装人员 8.12月20日原告前妻的妹妹桑曼丽代表桑家到家里向原告讨债 9..12月25日不顾我反对,原告突然去学校将电话报停机 2004年 1.元旦早晨9点原告前妻刘某前妻的妹妹桑曼丽再次到家里向原告讨债,并威胁被告:”同原告一起还债,可保你婚姻…”被告严厉拒绝 2.当天原告与原告前妻的妹妹合谋欺诈被告,3月8日原告单方主动向原告前妻妹妹写下字据后前妻妹妹起诉原告再次欺诈被告 3.原告威胁当时没有生活来源的被告不交水电费则掐水掐电停煤气。被告请张律师来家里调解无效,原告谩骂侮辱张律师 4.原告通过电话威胁被告。电话威胁张律师:要与被告鱼死网破。逼迫被告出去借钱还前妻的债,被告不从,原告的弟弟曾为此来天津劝被告帮忙。原告弟弟告诉被告:这么多年他哥哥离不开前妻一家。。。。。。 5.从此原告除了很晚回家睡觉以外基本不在家并时常夜不归宿。原告将所有生活日常用品(油盐酱醋洗涤饮水等)与被告分开 6.被告被送报的、收煤气费的、邻居等均误解为第三者。均多次看到原告曾分别与两个带女儿的女士在被告家中。被告在外地工作时前妻曾多次电话告诉被告家里有了女主人 2005年 1.7月上旬原告突然将卧室换锁。从此被告无法进入卧室 2.原告基本不在家(包括节假日寒暑假)吃饭, 3.被告发现家里电脑被原告加密,被告无法使用 4.被告曾与原告提出协议离婚,原告强调每月收入只有1000元,给被告1.5万元让被告搬出。被告拒绝 5.被告多次在家世界和同安道看到原告与原告前妻一同逛街,他们看到被告后马上分开 6.当年12月被告接到原告第一次诉状后原告在卧室门上又加一把明锁,桑家许多东西不见了 2006年 1.元旦开庭后,1月12日被告下班回家发原告将现卧室安装了防盗门、之后与被告讲话要录音 2.春节大年初一下午2点左右。原告滋事辱骂被告,并将电视砸坏,被告报警后原告消失到正月十五 3.今年2月26日原告突然提出婚前财产被告不能使用,将洗衣机上下管道拔掉,冰箱,餐具均不得使用,限期腾出 4.原告不经被告同意到学校将有线电视报停 5.3月2日原告与原告前妻一同前往南开区学府街派出所报备。不允许被告锁门 6.3月4日下午2点经学府街派出所贾警官和居委会白主任到家调解,原告承认错误 7.7月20日晚11点被告向刚回来的原告提出协议,原告录音并拒绝后与前妻商量 8.7月21日原告与原告前妻一同去居委会找谭主任和治保委员吴姐声明他们一定起诉并转告被告不得锁门.被告受到原告的威胁恐吓,原告要与被告鱼死网破,被告深感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9.二此开庭后被告精神受到极大打击身体状况很差。 9月5日晚被告要求搬到书房深感不安全,原告坚决反。原告强调经与法官联系后讲:“不允许被告搬进书房,法官强调维持原状…”并向学府街派出所报警后警察到家后解决问题,被告搬进书房。 10.10月12日早晨由于原告对被告进行家庭暴力,扬言要去伤害被告父母,被告报警 11.10月22日原告因二次判决不服谩骂法院如此审判不合理等等,对被告多次威胁,被告搬出在外租房 12.11月4日被告回家拿东西还没进门就听到家里砸东西的声音,被告及时报警 上下邻居都听到剧烈的砸东西声音 说明 自1999年-2002年国庆节的所有节假日原告均要带从外地回家过节的被告去前妻家过节吃饭 原告一直反对被告辞职回家,被告曾多次与原告提出辞职回家找工作,均被原告拒绝甚至以自杀威胁被告。原告从未在天津帮被告找工作、2004年开始原告不接听被告的电话 从被告与原告相识结婚直至现在,原告与其前妻从未断绝来往,使被告长期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在原告单位上下议论纷纷。到今年原被告结婚已经第8年,原告前妻有意干扰被告的婚姻,使得被告长期无法正常生活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 原告前妻刘某前妻干扰被告婚姻行为汇总 时间 具 体 内 容 陈 述 98年 原被告建立恋爱关系之初,原告前妻曾大闹要与原告复婚,买东西原告收下,并电话审查被告履历 99年 原告与被告因买房向在外地工作的被告提出结婚登记,原告请前妻帮忙办理原被告的婚检手续,实际原被告没有进行婚检 2000年 原告前妻电话刺激在外地的被告:刘某不需要你这个计时工. 2001年 2001年4月27日原告前妻给在外地工作的被告电话,讲原告已经躺在别的女人(原告单位同事刘某)怀抱里了。。。。 2001年5月被告回家过节,前妻向原告提出如果想跟那个女人就马上跟被告离婚。。。 2001年8月一天晚上给在外地工作的被告打电话。质问被告.过几天又向被告解释帮原告洗衣服泡茶陪原告看病做饭等等 2002年 2002年春节,请原告去她家过年,被告与原告前妻电话冲突 原告的前妻和前妻的妹妹多次试探被告愿不愿意离婚,讽刺被告是定时保姆。。。。 电话阻挠被告辞职回家,强调原告不能承受没工作的被告回家,会开煤气自杀、跳卫津河。。。 原告前妻经常介入我们的生活,从中挑拨夫妻关系,给被告造成心理伤害. 2003年 国庆节期间,原告与其前妻,前妻妹妹多次逼迫被告同意离婚,原告提出卖房子还前妻的债,被告以死不从 跳了马蹄湖_ 2004年 被告妹妹时常以讨债为名多次到被告家中,与原告眼神交流达成默契,对被告进行威胁伤害 2004年夏天被告多次在同安道和紫金山路的家世界看见原告与已经结婚的前妻逛街,见到被告后迅速分开 2005年 原告长期以来对其前妻的依赖关系,原告时常对被告进行人格侮辱恐吓,使被告长期无法正常工作与生活,使被告人生安全受到极大威胁 2006年 原告卧室锁门到安装防盗门的行为使被告深感人生安全受到极大威胁(被告长期睡客厅),2006年3月2日原告与其前妻一同前往学府街派出所报备以被告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为由阻止被告安装防盗门 2006年7月21日原告与其前妻一同前往南开大学北村居委会请居委会转达他们一定起诉阻止被告安装防盗门。强调原告没有父母,非常可怜并对原告内疚,不做夫妻也不能像仇人。。。。 说明 从被告与原告相识到结婚直至现在,原告与其前妻从未断绝来往,在原告单位议论纷纷多年。到今年原被告结婚已第8年,原告前妻有意干扰被告的婚姻,使得被告长期无法正常工作与生活,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原告前妻曾多次给在外地工作的被告打电话,讲原告躺在别的女人怀抱,明指原告单位同事刘某跟原告有暧昧关系,侮辱被告是计时工、定时保姆。。。。原告前妻姐姐多次强调与被告毫无关系。。。 刘某前妻扬言:跟她强男人,没好下场,他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也不看看她是谁,法院一样摆平…… 我要保护刘某的财产,一半是她的,要用法律把我扫地出门…… 7月20日天津南开法院判决: 现有南开大学住房归刘某,被告自行解决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刘某一次性给该女子经济帮助2万元 双方欠婚外人前妻之妹共同债务31000元,由该女子承担50% 婚后财产出2000年购置的电视和联想台式电脑归该女子外,均归刘某 原告起诉的受理费 法院酬宾大减价50%,由1050元减至525元,由刘某负担400元,被告承担125元 上述判决疑点重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1.婚后购置房屋是共同财产么?法院居然判给刘某  2。前妻之妹欠债系刘某个人所为,该女子并不知晓,法院为何判该女子承担50%? 3.南开大学分房的前提是已婚,法院居然界定与该女子毫无关系? 4.法院人为,刘某系再婚,与前妻过密的关系有碍与该女子(初婚)的婚姻正常维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天津南开法院的审判为何如此不公!!! 我已经上诉,希望得到正义的判决!!! 刘某要为他的所作所为承担一切责任!既然与刘某前妻如此深厚的感情,为何利用我去买房,为了报复刘某前妻,但不要拿我当牺牲品。 请查阅: (2004)南民初字第1972号 助理审判员 尹一凡 2004.5.19. (2006)南民初字第430号 助理审判员 尹一凡 2006.1.5. (2006)南民初字第3564号 助理审判员 任继松 2006.9.20. (2007)南民初字第2135号 审 判 员 李 艳 2007.7.20. 小小离婚案件 夫妻总共在一起不过几十天,小女子在上海公司供职,逢年过节从交易所赶回家,看到的是他与前妻以及前妻之妹的暧昧关系……所谓的债务,明明是为了独占房屋与前妻经济学院办公室桑晓丽及其之妹桑晓丽合谋诈骗…… 南开大学图书馆经济分馆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前妻居然买通法院法官,所谓债务该女子有份 ,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居然没份…… 南开大学岂能有如此所谓的知识分子…… http://club.news.sohu.com/r-fazhi-92671-0-0-0.html

    作者 紫墨 am 15 八月 2007, 15:25

    俺是南大的助教,国外小硕 月收入2000(包括房屋补贴每月500,这个只给3年,也就是说3年以后收入还要少500!) 俺同事不想干了,买不起房子,娶不到老婆啊

    作者 s am 25 七月 2007, 23:45

    读书人真苦啊,要想赚钱,还不如直接参加工作,本科以后,

    作者 belmondo am 01 二月 2007, 06:45

    难道这就是名校老师的待遇吗?在一般的高校,一个青年老师一年挣个六、七万是保守数字。我还打算博士毕业后挤进南开大学呢,手头上的几个南方高校的offer都被我拒了,真是悔啊!为了一个虚名得让自己多吃十年的苦。

    作者 hehe绿草地 am 27 元月 2007, 13:28

    To Miss: 如果你放弃生活,那么生活肯定会放弃你,不要让心理太昏暗,更不要觉得抄作业或者混日子能够给自己带来光明的未来。 也许目前你只是暂时陷入了迷茫和懒散而已,对自己认真一点,至少对得起自己的母亲啊。 总会有一种力量,让你奋勇前行。去寻找吧

    作者 worldinsand am 07 十二月 2006, 23:06

    一年级时,上学期什么也没玩。不逃课。下学期玩点博客或者BBS,挂了思修。现在是经常不去上课。有什么用呀。作业还不是靠google,从各国网站搜集资料自己翻译的?(怕老师看出来,不敢有中文搜索的结果) 现在玩点linux,也没人支持。从没想过考研,更没有想过要不要毕业证。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没饭吃。老师虽然说没钱吃饭可以找学院,可以我好意思吗?七尺男儿无用身,连自己都养不活。 以前没钱吃饭还能撑几天。现在人也不行了,一点也不能撑了。而这样下去,人更瘦小,找兼职都不好。文学院的,说会电脑,谁信呢? P.S:什么叫回复太长??

    作者 miss am 06 十二月 2006, 14:18

    个人都有个人的难处。我早就不想读书了。 初中毕业时母亲病重,发愤读了一下书。考上了重点高中,失去了慈爱母亲。 虽然是重点高中,学费可以免(贫困生政策),可是没生活费呀。时常打工,时常上课。有钱吃饭时好好读书,没钱吃饭时专攻课外书。三年下来,慘不忍睹。从校三名跌到三百名,我学校也就四百多人吧。虽然过一一批线,可是也只能读二本一。 复读,学费又免了,学校不要我了,我换了学科。十个月幸有亲戚资助,顺利完成学业。假期挣路费,没能力呀,只能做苦力。考上南开大学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一个穷学生。

    作者 miss am 06 十二月 2006, 14:18

    小师弟,看了你的博客,觉得你的心态和性格挺好的。工作之余,我偶尔也到南开的博客逛逛,回忆一下在南开度过的快乐时光,也是一种享受。我家在上海,不常去天津。怀念南开,怀念南开的一草一木。

    作者 醒醒吧 am 22 九月 2006, 01:19

    To 醒醒吧:师兄好,看过师兄肺腑之言小弟拜首谢过,我是94级计算机的,^_^,16上大学,25博士留校,今年28岁,和同龄人比起来,我已经足够幸运和满足,更是把做老师当成自己的事业选择,呵呵。 我写这帖子其实是看不惯阿忆哭穷,一时无聊仿着他的思路也写了一篇,说是反讽吧估计功力还是不够,呵呵。 阿忆后来又发表言论说不出去走穴无法养家,其实我觉得更混蛋,做老师的要敬业,至少要懂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道理,处处以喉舌自居反倒淹没了踏实做事的人们!后来给师兄的回复有些偏激,冒犯之处,师兄见谅! 师兄在社会上发展其实更辛苦,老师最大的财富是人生价值的满足感,至于物质方面吗随遇而安就好了,我没那么在乎物质,呵呵,学生可以作证啊! 我就想既然留在南开了,就要作个好老师,一定要学有所为,博客上偶尔无聊一下、牢骚一把,并非我风格,多谢师兄提点!小弟今后一定勤勉敬业,不负了南开的招牌,呵呵!

    作者 worldinsand am 21 九月 2006, 15:17

    你95年军训,那你如今又多大?94级的,今年30岁左右吧,能混上副教授已经很不错了,真的。我比你大,90级的,也是南开出身,原来搞R&D,现在搞BD,平时工作压力非常大,年底完不成任务可能乌纱不保、奖金玩儿完。收入虽然高些,但是开销也高。做BD跟当演员差不多,得置行头,次了还不行,都得是国际一线名牌,房子车子也不能次了,否则没办法社交,就像大碗里说的,你要是开一日本车呀,你都不好意思和人家打招呼。600块水电费已经很节省了,因为用的是中央空调。当副教授多好,稳定,社会地位也不低,旱涝保收,工作也没什么硬指标吧。生活虽然清贫,但是周围人群都这样,也就没什么思想负担。 知识分子收入不高,并不是社会分配不公,而是因为知识分子不需要那么多钱,治学嘛,要专心致志,钱多了总想着怎么花钱容易分心。马克思牛不牛,算知识分子吧,不也靠跟他非亲非故的恩格斯养着吗?孔子牛不牛,算知识分子吧,不也是穷困潦倒,困于陈蔡嘛。 顺便说一下房贷的事,每月交的房贷,不只是还本金,还有利息呢。比如100万的房子,按八成贷款,一个月光利息就3000多块钱,这些钱跟房租一样是费用,而不是资产。 不管怎么说,小师弟,各行各业都有他的好处和难处,不能光看见贼吃肉,忽略或忘记贼还有挨打的时候呢,对不?总而言之,我的观点就是,目前给教师的分配还算公平,老师走穴不务正业并不光荣,也不是必须。

    作者 醒醒吧 am 21 九月 2006, 14:16

    To 醒醒吧: 老大啊,还房贷和交房租可不是一回事啊,房贷是给自己的房子续款,好比是自己的有形资产投资啊,你实在过不下去了都能拿自己的房子抵押。可是交房租就是白白花钱呢,你要是真交不起房租了,房东第一个把你踢出去啊。 阿忆当房奴辛苦,可是当不上房奴的岂不更辛苦? 至于说低房租是福利,现在高校都取消了福利分房,货币分房迟迟不能实行。来南开大学工作的博士(土博)5年内只提供6万块的房补,刚好是每个月1000,这样的待遇算高吗?每年南开大学招聘的时候都是应者云集最后签约者寥寥,大学的待遇对很多高水平人才没有吸引力啊! 你家每月水电费600多,那你家得多大的房子啊?你要说你家的消费水平是中档那我们都是贫农啦,那下岗工人岂不都成了流氓无产者?嘿嘿 现在的情况是规规矩矩在大学里做老师的肯定受穷,出来哭穷的都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我就是看不惯阿忆哭穷!大学老师本该天下为公勤勉育人,天天干着跟学校无关的事情却拿着北大副教授的牌子装出可怜委屈的模样,我就是鄙视他!呵呵 我可没嫌工资少,^_^,但是那并不意味着我认为财富分配公平!

    作者 worldinsand am 21 九月 2006, 10:45

    看完这几篇副教授的工资,我终于觉得我的收入也不少了,居然和副教授差不多。可惜单位取消职称考试,涨工资的希望渺茫呀

    作者 shizhao am 21 九月 2006, 09:02

    你把房租水电等费用扣掉了再算总收入,那还叫总收入吗?阿忆4500的月收入里还要扣掉2千多的房贷呢,这么算,你不就比阿忆还多吗? 你是挣得不多,可花销还小呢。你每月600块的房租刚好够我家每月交的水电费。这么低的房租不算高校的福利吗?

    作者 醒醒吧 am 21 九月 2006, 06:16

    看来为了教育本身而当老师的结果就这么惨,有点警察与赞美诗了,悲哀。

    作者 Mufchen am 18 九月 2006, 15:38

    老师也不容易哪,看起来。主要是理科的经费都是得用的,文科就不会,钱虽然少,但都能实得。而且经济类的出去赚外快也是积累知识的一种形式,哈哈

    作者 wangjian am 18 九月 2006, 00:49

    To AprilSun:偶尔请一次无所谓啦,呵呵,下次还请你们,嘿嘿!

    作者 worldinsand am 17 九月 2006, 18:04

    月收入未必都是学校给的啊,很多老师都到处找挣钱的道,比如说在外面兼课啊、出去办讲座培训啊、或者混个社会名人啥的骗吃骗喝。你看那么多老师开车上班,要是靠学校的工资,他们买的起吗? 其实这正是比较悲哀的地方,当越来越多的老师通过其他手段提高自己收入的时候,他们自然就无法把精力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了。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就没法说了。 如果高校教师能够不去考虑收入的问题,学校的工资和津贴足够支撑比较稳定富足的生活,把精力全都投入到教学科研中去,那中国的大学乃至科技界就不是眼前的这种样子了。 以前也有老师向我吹嘘他如何能挣钱,可惜我不喜欢那样挣钱的方法,做老师就该献身教育,不该挣的钱就不要走脑子。

    作者 worldinsand am 17 九月 2006, 18:03

    呀,上次去九月真不该让沙老师请了……

    作者 aprilsun am 17 九月 2006, 17:59

    我们院03年有个天大博士过来,去年评上副教授,在评上副教授之前他就跟我们说他那时的月收入在5k以上....

    作者 aaa am 17 九月 2006, 17:42

    大学教师这个工作还是很不错的

    作者 月下飘零雪 am 17 九月 2006, 13:32

    头儿最近文思泉涌啊,每天一篇! 支持!

    作者 qqmm am 17 九月 200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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